2009/10/25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期中實習週誌0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期中實習週誌

實習時間:十月十三日、十月十四日

實習學生: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四年級 陳韋翔

待上週的討論架構成形後,我們便開始決定在各個項目之下可能會有哪些服務的輸送項目。起初不排除的是以「服務據點」的方式來分類,如在醫療與職能復健下的各個項目,便可以如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工作能力強化中心、一般所屬醫院等場所來劃分服務的類別。不過考慮了服務的呈現方式可能過於隱晦,仍然會以「服務項目的直接呈現」來作為手冊的編輯方針。

而在手冊的服務連結方面,有別於之前的條列分明的陳列,我們也希望能突破性的發展出「服務項目間的連結性」,也就是讓職業災害勞工在看到手冊時能夠深入瞭解他所能得到服務是什麼?而各項服務之間的關聯性在哪,就一本內容和善的手冊來說,這是絕對必備的。例如,在社會復健方面的勞保給付或是津貼項目繁多,令人眼花撩亂,而如能在各項目結尾處設置「參照」的小提示,將可讓手冊更為易讀,實用性也更高些。而在各服務項目中,也希望加上如「Box」之類的小範例,讓整個內容生動化且活潑,用言簡意賅的例子便能傳達出法條中規定的意涵。一開始的目錄也將會採取「傳統目錄形式」與以「服務層次(順序)類別劃分」的目錄兩種,讓勞工朋友翻閱時可從不同的需要來找到自己目前的適用狀況,增加手冊的實用。

儘管如此,在「三大方向」下的各個服務項目之決定也領我們大傷腦筋,由於部份的內容跨越不同專業,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勞工關係等學門,僅在社會復健中的內容與社工所學較有關連,一開始時對於一些名詞的定義或是詳細的治療內容、福利的意含所瞭解的也不深,的確造成手冊的編輯過程有點障礙。另外,有些服務內容的項目涉及過深,較難以抉擇是否能放在手冊之中(可能內容過於繁瑣)或是處於某個項目之次項目,這也是在下星期之前我們必須儘快釐清的部份。

而在星期四的下午我們也參加了勞委會內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法規研討會,而恰巧此次也已經是歷次研討會的尾聲了(之前的時間不允許)。研討會的內容與我想像並不太相同,各個委員們對於法條的內容其實意見也不是太多,尤其是每次的異議也幾乎都是某些人提起,而可能也因為修法程序已經到了尾聲,多是執著在一些詞語上的訂正或是語意的通順與否,對於整體的法規方向來說並沒有太多影響。而在諸位委員的修訂過程中,也不乏引用到期他的法條內容加以佐證,若是對於其他法條不甚熟悉,在過程中必然也會遭到一些阻礙。故充分理解勞動相關法規也是未來的必要任務之一,對於編制手冊也會有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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